2季度广州市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季度广州市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23年第二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床上用品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12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另有2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因处于公告送达期,具体情况延后通告。
依据强制性标准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24252-2019《蚕丝被》、GB/T 24252-2009《蚕丝被》、GB/T 22796-2021《床上用品》,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原料要求(感官检验)、含杂率、短纤维含量、卫生要求(不检验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压缩回复率、丝绵长度、蚕丝绵增重鉴别、填充物残胶率、荧光增白剂、填充物品质、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共21个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产品使用说明、填充物质量偏差率、纤维含量、荧光增白剂、pH值、丝绵长度、原料要求、耐光色牢度。
主要不合格项目情况分析
1.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一是企业对产品使用说明(标识)问题不够重视;二是生产者不了解服装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的标注要求,导致有意或无意漏标或错标,三是企业为增加销量或制造噱头,标注玻尿酸纤维、牛奶纤维等不正确的名称。
2.填充物质量偏差率:企业未把控填充物重量,比如采用厚薄不均匀的原材料、仅监控填充物长度和幅宽,导致填充物质量忽高忽低等。
3.纤维含量不合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纤维种类实测结果与标注不相符;二是实测值与标注值的偏差超出标准允差范围。
4.荧光增白剂:企业如使用劣质蚕丝或精炼工艺掌握不佳会导致生产的丝绵色泽较深,或使用浅黄色或棕色的柞蚕丝,此时为了使丝绵销售时的外观鲜亮,可能会加入过量荧光增白剂。
5.pH值超出标准允许范围:如果未严格按照工艺条件进行中和处理或中和处理不充分,就可能会导致产品偏碱性,从而导致pH值达不到标准的要求。
6.丝绵长度:丝绵长度是指蚕丝的长度,长丝纤维丝绵长度一般大于30cm,但是在桑蚕丝生产加工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下脚料,例如蚕茧的里层和外层,蛹衣、蛹衬等,或疵茧加工而成的短丝绵,其光泽度差,稍显粗糙,有筋条,手感差,容易扯断,使用时间长了容易板结,而且不具有长丝绵在蚕丝被中良好的抱合性。
7.色牢度不合格:面料生产企业在对面料染色时使用了性能不佳的染料、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等,都可能导致面料的色牢度不合格,而床上用品生产企业采购面料时如未对面料色牢度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则可能会导致成品的色牢度不合格。
8.原料要求(感官检验):企业未按标准要求采购合格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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